第(1/3)页 没想到, 时默笙却比她起的更早,此刻立在桌案前,正在练字。 苏意欢平常都是见他写钢笔字, 用毛笔还是头一回。 走近了,时默笙转过身来, 笑道:“早。” 说完用左手牵住她的手。 苏意欢定睛看时默笙面前的宣纸。 “不如休去, 最是少人行。” 他的字,清拔俊逸, 字如其人, 水平比她高的多。 最后一勾,收笔, 时默笙将笔搁在笔架上,腾出手来拥抱她。 苏意欢柔声:“我还要给你煮粥呢, 一会来不及了。” 时默笙却不放开,异想天开的说: “我们别走了吧,就在这常住吧,我写字你做饭,红袖添香好不好?” 知道他是玩笑话,于是苏意欢也顺着他:“好,我们就提前在这养老呗,不过养老也得吃饭啊,你这里有没有食材?” 时默笙终于松开她:“有,冰箱里有些冷冻的东西。” 苏意欢转身去冰箱翻找,找到一只鸡,决定做个鸡丝粥。 洗净了米,鸡肉在微波炉里解冻,米下锅开始煮粥。 苏意欢洗了手,又回到时默笙身旁去,看他已经写了第二篇字。 毛笔尖在砚台里染上浓重的黑。 苏意欢认得那方砚台,之前第一次来的时候,这方砚台是放在门外雨廊下,砚台是黑色砣矶石,很重,触手光滑细腻,只是细看之下,边缘上一丝细小裂纹。 时默笙看她触摸那处瑕疵,说:“在我小的时候砚台上就有那块伤,恐怕是我哪个舅舅弄坏的了。” 苏意欢语气可惜:“这怕是个古董,怎么不收起来,还日常用着。” 时默笙写完了字,将毛笔投入笔洗,淡笑回忆:“清末的东西,算不上什么古董,我姥爷说,一件东西就是要物尽其用才算爱物。” 说着伸手抚那砚台:“这方砚台经过千百次的打磨雕琢,不是用来束之高阁,而是用来盛墨,用旧用坏都算寿终正寝,不枉为一尊砚台,并不可惜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