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章 情与法(一)-《反套路修真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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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傅风和陆湛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,闲聊也是有的,沈卜芥在两人结束一段谈话后问道:“傅先生,刚才在竞宝楼我问的问题您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!”

    傅风想了一下,放下筷子,笑道:“犯罪是否存在情有可原?这是个好论题,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讨论的价值。”

    “我且先来问问你,杀人罪在《浮桐法典》中该如何论处?”

    沈卜芥思索片刻道:“《浮桐法典》中的《刑法》中规定故意杀人的,处极刑、无期徒刑,情节较轻的,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    这学期她们的律法课上简单讲了浮桐国的法律,沈卜芥对此很感兴趣,所以在藏书楼中查阅了不少关于法律的典籍,她对感兴趣的东西,记性一向不错,能记住也在情理之中。

    傅风见沈卜芥答出来了,有些诧异,眼神中带了些赞赏,律法课是公认的所有基础学科中除了思想教育课外最枯燥的课,能准确记住法律条文的学生很少,多数学生都是应付完考试,知道一些大的条条框框等一些绝对不能犯得事儿外,对详细的律法不了解的。

    他点头笑道:“你说的不错,杀人犯法受处罚是必定的,至于受怎样的处罚却是可以活动的,情节的轻重《浮桐法典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,具体杀了几人算是情节重,几人又是情节轻,这个具体判决是由天官府决定。”

    “负责案件的法官对这个判决是有一定活动空间的,大方向不能错,判的具体年限却是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。”

    沈卜芥惊讶,“难道有人因此徇私枉法吗?”

    陆湛被逗笑了,也放下筷子,“不是徇私枉法,而是法内容情。有些法官判案时会认为犯人虽触犯法律,却情有可原,就会在判刑时给予优待。”

    “我给你们俩举个简单例子,你们俩来看看这个案子该如何判决。。”

    空明和沈卜芥来了精神,俱是聚精会神地盯着陆湛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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